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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2016-01-11 22:25  

为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扩大成人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大力促进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教学计划

(一)专业教学计划

1.专业教学计划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制定。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要突出成人高等教育特点,增强针对性与适用性。

2.每门课程可按照总学时及自学与网上面授学时安排。网上面授学时占总学时的30%左右,自学学时占总学时的70%左右。

3.专业教学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考试、考查等内容。并根据课程设置情况,提出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使用计划。

4.专业教学计划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要严格遵照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

(二)学期教学计划

1.学期教学计划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内容包括:学期课程设置、学时分配、任课教师名单、网上面授及考试时间、考试、考查科目等。

2.学期教学辅导答疑计划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站点、教学院系)负责函授教育工作的教学负责人制定,在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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