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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规定
2016-01-11 22:27  

为进一步做好成人函授教育的考试工作,切实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考核方式

我校成人教育学员学业成绩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作业、论文等形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或四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分。毕业论文、实验、实习各作为一门必修课评定成绩,考核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每学期安排期末考试或考查一次,补考一次。

二、试卷、试题

1、试题、试卷由我校统一命题、统一印刷、统一分发。

2、试题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要与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相一致,补考试题和考试试题的要求要一致。

3、试题的形式做到符合成人教育特点。形式应多样,既要考核学员的基础知识,又要考核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试题、试卷的拟定、承印、密封、分装、保管、领取等环节责任到人,每项工作完成后,相关人员必须签名。

5、各专业各门课程的试题、试卷一律按百分制,考试时间一般按一百分钟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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