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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设立
2016-01-11 22:30  

四、加强函授站管理

成人招生简章由继续教育学院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各函授站招生宣传时必须依据招生简章,函授站印发招生简章、刊登招生广告,必须使用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提供的宣传内容或报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批准,招生广告的宣传内容要真实、客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以菏泽学院的名义制作、张贴、散发招生宣传品。

函授站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管理,须按要求规范办学,学校将定期对各函授站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中止办学协议。函授站是我校在校外组织、实施成人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机构,是学校服务社会、联系社会的窗口和桥梁。

六、收费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成人教育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另立名目收费、变更收费标准或另立收费项目,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

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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