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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管理办法
2016-01-11 22:31  

二、培训班教学管理

1、班主任制度。各类培训班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每50人配备2-4人的班主任团队(包括学习班主任、生活班主任及班主任助理)。

班主任团队由学习班主任、生活班主任及班主任助理组成,其中原则上学习班主任由项目科室科长(主任)担任,生活班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班主任助理根据需要配备,原则上是项目科室或办公室其它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也可配备副班主任,原则上由项目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学习班主任主要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的安排、学员手册、学员证、结业证等资料的制作,组织好各班的签到考勤、班组活动等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与生活班主任共同做好讲课费、劳务费发放等工作。

生活班主任与学习班主任一起负责学员用品的购买、食宿安排、外聘专家的接待等,与学习班主任共同负责学员用品、食宿、生活费用的结算等工作。

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班主任团队内部分工不分家,做好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2.教师管理制度。担任培训班课程的教师,要认真遵守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准发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授课资格。

3.学员管理制度。各类培训班制作培训学员手册,内容包括培训班目的宗旨、学员基本要求、教学计划、工作人员名单、学员分组和班委名单、学员通讯录、后勤服务安排等系列内容。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学员手册中关于学习、组织、生活管理的具体要求参加学习,且保持良好的学风和组织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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