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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管理办法
2016-01-11 22:31  

三、培训班经费

(一)培训费是指开展培训由主办单位拨付的办班经费或按规定向学员收取的各项培训费用。培训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班的各项活动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赁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1、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市外讲课教师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2、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教师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3、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教室以及学员实习实验场地等租金。

4、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5、培训资料学习用品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学习用品费。

6、交通费是指用于授课教师交通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

7、其他费用是指考察费、班主任费以及培训产生的必要劳务费等。

(二)班主任费每天40元,工作人员加班劳务费40元/天。

(三)培训班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均需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否则将不能收取或支出,如有违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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