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高中起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通知

  时间:2018-09-14  作者:  编辑:王强  来源:   浏览:



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函授站、直属班及所属2014级高起本学生: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起本各专业学生最后一学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成绩评定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重要环节,更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前提条件之一。
   2014级高起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各函授站通知所属2014级高起本学生,按照《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暂行规定》(菏继字﹝2018﹞2号)确定论文题目,确定指导教师,请指导教师完整填写《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高起本)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二、学生按照各自《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高起本)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暂行规定》(菏继字﹝2018﹞2号)要求独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严禁购买论文、抄袭论文、找人代写论文,一经发现将依规严肃处理。
   三、2018年10月1日前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和手写签名纸质版连同完整填写《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高起本)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一并提交到到各自所属函授站或直属班,国庆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各函授站汇总后上交给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务必严格按照《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暂行规定》(菏继字﹝2018﹞2号)进行,该文件和《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高起本)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格式、《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附列。

附件:1.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暂行规定

     2.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高起本)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


               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