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菏泽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与菏泽市牡丹区育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13家设点单位,合作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菏泽市牡丹区育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菏泽智林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菏泽汇达音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菏泽花城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嘉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潍坊高新区智明教育培训学校
聊城现代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济南市历下区海贝培训学校
临沂市技师学院
临沂兴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西海岸航海职业学校
日照航海技术学校
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对上述单位如发现有影响与学校合作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翔实,敢于负责。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及过期的异议,不予以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530-5668369
菏泽学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