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2016-01-11 22:25  

二、教师聘任

(一)任课教师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聘任,一般应由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每门课程原则上只聘任一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相对稳定。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辅导答疑教师聘任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对批准聘任的教师,由教学单位分配辅导答疑教学任务。

(三)被聘任教师要热爱成人教育事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教研活动,认真开展成人教育教学研究。

三、教学过程组织

(一)教学原则

坚持以自学为主,网上面授辅导为辅的原则,增强针对性与适用性,突出成人高等教育特点。

(二)网上面授教学要求

1.教师在进行网上面授教学之前,要针对学生学习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备课,写出讲授教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2.教师讲授的内容要依据教学大纲,并参照自学指导书的要求,紧扣教材的基本内容。

3.网上面授教学应注意函授教学时间短、知识密集、连续性强、学生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特点。

上一页 下一页 [1 2 3 4 5 6]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菏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66号,电话:0530-566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