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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菏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规定
2016-01-11 22:27  

5、成绩登记方法:

(1)成绩考核分考试、考核两种,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按及格、不及格。毕业论文按四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

(2)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学习,每学期都进行考核,该门课程的成绩每个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

(3)对于卷面成绩有改动而阅卷老师未签名的试卷,一律按原成绩登录。如原成绩不清楚按无效成绩登录。

(4)如发现学员的成绩有错登、漏登的,必须及时予以更正。更正学员成绩必须经科长审查签字、并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方可更改。

(5)考核成绩记入学员本人的学籍档案。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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